广西正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锦昭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981MA5Q3FYW56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北流市北流镇金旺旺小区南面走马岭西侧创客小镇B27号楼B27-1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902交罚﹝2026﹞0162号
2026年04月07日12时10分,容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锐,吕雄斌(执法证号分别为45091202,45091218)在容县绕城公路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梁东胜驾驶广西正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K66076重型半挂牵引车桂KYJ88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从北流运载泥至藤县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桂K66076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981549657,桂KYJ88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981549582,梁东胜从业资格证号为450921199005241272,该趟运输由广西正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组织实施。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K66076重型半挂牵引车桂KYJ88挂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擅自增加箱块在车辆货厢(左右前后),高度为2米,加高2米。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广西正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当事人的行为构成道路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违法程度为情节较轻。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5000.00元
容县交通运输局
2026-04-08
2
桂玉北交〔2023〕公路路政处罚案件第095号
当事人司机驾驶车辆(桂KH9239、桂KMB05挂)于2023年7月24日在北流市S205线清水口路段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该车6轴22轮,经检测,车货总重达77.2吨,超出国家规定的该类型车车货总重28.2吨。
当事人司机驾驶车辆(桂KH9239、桂KMB05挂)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以上事实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玖仟捌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9800.00元
北流市交通运输局
2023-07-27
3
桂玉北交路罚〔2023〕095号
2023年07月24日,广西正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因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 》 第三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因《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 》 第三条第一款 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运输车辆: 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 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第三条第一款第五项 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 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第三条第一款第七项 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 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执法人员廖伟、曹越对其进行了立案处理。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21) 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车货总质量超过本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500.00元
北流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7-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