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县林东华副食店(个体工商户)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东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922MA5MDHFC79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玉林市陆川县珊罗镇供销社铺面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陆市监处罚〔2025〕116号
1、2025年1月,当事人从陆川县的其他烟摊处零星购入97mm 规格的卷烟:真龙(凌云)3条,购进价格为140元/条,零售价格为150元/条;七匹狼(纯镜)1条,购进价格为150元/条,零售价格为160元/条。84mm卷烟:真龙(海韵)8条,购进价格为480元/条,零售价格为500元/条;真龙(起源)7条,购进价格为230元/条,零售价格为 250 元/条;玉溪(软)10条,购进价格为220元/条,零售价格为 230元/条;芙蓉王(硬)1条,购进价格为220元/条,零售价格为250元/条;真龙(鸿韵)2条,购进价格为 180元/条,零售价格为200元/条;真龙(祥云)1条,购进价格为 130 元/条,零售价格为140元/条;红河(软99)1条,购进价格为120元/条,零售价格为140元/条;利群(软蓝)1条,购进价格为160元/条,零售价格为 180 元/条;黄山(特制皖烟)1条,购进价格为140元/条,零售价格为 150元/条;白沙(精品三代)1条,购进价格为140元/条,零售价格为150元/条。上述卷烟购进共计12个品种37条卷烟,共付货款9490元,卷烟总价值10070元。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陆川县珊罗镇供销社铺面的商店将上述卷烟按品种的零售价进行销售。截至2025年2月19日止,共售出:真龙(海韵)5条,真龙(起源)1条。上述卷烟共售出2个品种6条卷烟,售出卷烟的经营额共2750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的规定计算,扣除购烟成本2630元后,卷烟销售获得的违法所得是120元。未售出的卷烟具体品种和数量见《涉案物品核价表(建议零售价)》,卷烟总价值7320元。
1、没收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的违法所得120元;
2、处以罚款209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2210元。
2090.00元
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29
2
陆市监处罚〔2024〕109号
2024年1月初,当事人从陆川县珊罗镇的其他烟摊处购入规格84mm的卷烟:真龙(软祥云)0.5条,购进价格为130元/条,零售价格为140元/条;真龙(起源)3条,购进价格为230元/条,零售价格为250元/条;真龙(致青春)1条,购进价格为130元/条,零售价格为140元/条;真龙(硬凌云)1.5条,购进价格为170元/条,零售价格为180元/条;真龙(鸿韵)1.5条,购进价格为190元/条,零售价格为200元/条;红河(软99)2条,购进价格为130元/条,零售价格为140元/条;双喜(硬经典1906)1条,购进价格为160元/条,零售价格为170元/条;芙蓉王(硬)0.5条,购进价格为230元/条,零售价格为250元/条;玉溪(软)2.5条,购进价格为220元/条,零售价格为230元/条;黄鹤楼(硬金砂)1条,购进价格为150元/条,零售价格为160元/条;双喜(硬金五叶神)1.5条,购进价格为130元/条,零售价格为140元/条;硬盒精品白沙(二代)1条,购进价格为100元/条,零售价格为110元/条。76mm规格的卷烟:黄金叶(乐途)1条,购进价格为140元/条,零售价格为150元/条。上述卷烟购进共计13个品种18条卷烟,共付货款3095元,卷烟总价值3310元。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陆川县珊罗镇供销社铺面的商店将上述卷烟按品种的零售价进行销售。截至2024年1月29日止,共售出:真龙(软祥云)0.1条,真龙(起源)0.4条,真龙(致青春)0.1条,真龙(硬凌云)0.3条,真龙(鸿韵)未售出,红河(软99)未售出,双喜(硬经典1906)0.4条,芙蓉王(硬)0.2条,玉溪(软)0.1条,黄鹤楼(硬金砂)未售出,双喜(硬金五叶神)0.1条,硬盒精品白沙(二代)未售出,黄金叶(乐途)0.1条。上述卷烟共售出9个品种1.8条卷烟,售出卷烟的经营额共352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的规定计算,扣除购烟成本328元后,卷烟销售获得的违法所得是24元。未售出的卷烟具体品种和数量见《陆川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卷烟总价值2958元。
1、没收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的违法所得24元;
2、处以罚款1623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1647元。
1623.00元
广西玉林市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16
3
陆市监处罚〔2023〕379号
1.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红星”牌红星二锅头4瓶,“冠四方”牌北京二锅头1瓶,“京南门”牌北京二锅头1瓶,“前门”牌北京二锅头2瓶,合计4个品种共8瓶白酒。上述白酒系保定京正阳酒业有限公司推销员上门推销,双方约定先销售后结款,看销售金额结算利润。“红星”牌红星二锅头,零售价格为15元/瓶;“冠四方”北京二锅头,零售价格为15元/瓶;“京南门”北京二锅头,零售价格为12元/瓶;“前门”北京二锅头,零售价格为15元/瓶;经营额合计共117元。
2.当事人销售的涉案红星二锅头白酒和北京二锅头白酒经商标代理人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辨认,认为涉案产品系侵犯,北京红星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权的产品;该公司未授权当事人生产、储存、销售其注册商标的产品。
3.至案发时止,当事人没有售出涉案产品,无违法所得。库存涉案白酒8瓶,被本局依法予以扣押。
4.当事人只查看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有按要求履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无法证明涉案产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
5.当事人如实陈述违法事实,积极配合调查,违法行为未造成较大社会影响。
1、没收当事人销售的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8瓶(标称货值117元);
2、对当事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的行为处以罚款贰佰圆整(¥200.00元)。
200.00元
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8
4
陆市监处罚﹝2023﹞87号
2023年2月,当事人从陆川县珊罗镇的其他烟摊处购入规格84mm的卷烟:黄山(新制皖烟)1条,购进价格为130元/条,零售价格为150元/条;真龙(硬凌云)0.5条,购进价格为160元/条,零售价格为180元/条;芙蓉王(硬)1条,购进价格为230元/条,零售价格为250元/条;真龙(起源)0.5条,购进价格为230元/条,零售价格为250元/条;真龙(致青春)1条,购进价格为130元/条,零售价格为140元/条;真龙(鸿韵)1条,购进价格为185元/条,零售价格为200元/条;玉溪(软)0.5条,购进价格为215元/条,零售价格为230元/条;真龙(软祥云)1条,购进价格为120元/条,零售价格为140元/条;天子(金)1条,购进价格为180元/条,零售价格为200元/条;红河(软99)0.5条,购进价格为130元/条,零售价格为140元/条;天子(硬精品龙凤呈祥)0.5条,购进价格为200元/条,零售价格为210元/条。上述卷烟共计11个品种8.5条卷烟,共付货款1442.5元,卷烟总价值1585元。当事人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在陆川县珊罗镇供销社铺面的商店将上述卷烟按品种的零售价进行销售。截至2023年3月1日止,共售出:黄山(新制皖烟)0.1条,真龙(硬凌云))0.2条,芙蓉王(硬))0.1条,真龙(致青春))0.1条,玉溪(软))0.2条,真龙(软祥云))0.4条,天子(金))0.3条,红河(软99))0.4条,天子(硬精品龙凤呈祥))0.3条。上述卷烟共售出9个品种2.1条卷烟,售出卷烟的经营额共371元。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违法销售商品的违法所得按违法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扣除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计算。”的规定计算,扣除购烟成本338元后,卷烟销售获得的违法所得是33元。未售出的卷烟具体品种和数量见《陆川县烟草专卖局涉案烟草专卖品核价表》,卷烟总价值1214元。
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并对当事人作如下从重处罚:
1、没收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销售烟草制品的违法所得33元;
2、处以罚款777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810元。
777.00元
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5-12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陆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