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蜀秦药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春艳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111MA6P1A8T1K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昆明高新区民办科技园6-3号地块四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药监药罚﹝2025﹞B25号
当事人销售劣药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当事人涉嫌销售劣药红参(红参片)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建议给予该公司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批号为240901的红参(红参片)6.7KG; 2.没收违法所得2034.85元。
-元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10-31
2
云药监药罚﹝2025﹞B23号
当事人销售劣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进行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葛根(批号:240601)33KG; 2、没收违法所得5583.50元。
-元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09-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