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瓯市建州食品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建平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783779629039C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建瓯市马汶前500米(生产地址:建瓯市水西五里街2号(1层))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瓯市监处字﹝2024﹞111号
当事人生产的“古域乡情建州板鸭”菌落总数项目经抽检不合格。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行为,对当事人予以如下处罚:1、没收检测不合格同批次的“古域乡情建州板鸭”500g/袋共8袋;2、没收违法所得324元;3、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10324元。
10000.00元
福建省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4
2
瓯市监处罚﹝2024﹞111号
2024年4月25日,我局接到了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4﹞GHY-D31308,报告显示建瓯市建州食品厂2024年3月25日生产经营的“古域乡情建州板鸭”500g/袋,检检验项:菌落总数,CFU/g,标准指标:n=5.c=2.m=10000.M=100000,实测值4.0×10?;4.2×10?;6.1×10?;8.5×10?;8.3×10?,检验依据GB4789.2-2022;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熟肉制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我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4月26日将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复检:﹝一﹞检验结论为微生物指标不合格的;由于菌落总数项目不得要求复检。经初步审查,当事人涉嫌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10000.00,没收违法所得324.00
10000.00元
建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