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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卢小平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60057611457XG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鹰潭市月湖区四海路南侧20号路北侧客站新村21幢106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2-27
(2026)闽0582民初1092号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邓**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龙湖支公司
晋江市人民法院
2
2026-02-06
(2026)闽0582民初1092号
意外伤害保险合同纠纷
邓**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晋江市龙湖支公司
晋江市人民法院
3
2025-06-03
(2024)闽0503民初145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关**
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福建中鑫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向*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4
2021-11-18
保险纠纷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1-06-07
(2021)闽0505民初1251号
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
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7-04
(2024)闽0503民初145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关**
福建中鑫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2
2025-04-10
(2024)闽0503民初1456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关**
福建中鑫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3
2017-02-26
(2015)南民初字第6844号
不当得利纠纷
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
李**
裁判文书
南安市人民法院
4
2016-10-09
不当得利纠纷
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
李**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南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3-31
2021-09-27
(2021)闽0505执1929号之一
运输合同纠纷
福建鸿润化工有限公司、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22-01-08
2021-10-26
(2021)闽0622民初9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21900.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12-07
2021-11-09
(2021)闽0681民初36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宋**、曾**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1-10-24
2021-07-16
(2021)闽0505民初1250号
运输合同纠纷
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泉州市泉港区爱德利贸易有限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1-10-11
2021-05-21
(2021)闽0521民初3087号
运输合同纠纷
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华辉科技(中国)有限公司运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46596.00元
民事案件
6
2021-08-31
2020-08-10
(2020)闽0502民初211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苏**与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大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福建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0-11-06
2020-04-28
(2020)闽05民终129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苏辉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595838.44元
民事案件
8
2018-07-18
2017-08-30
(2017)粤52民终3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揭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7-12-06
2016-05-15
(2015)诏民初字第106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鹰潭诚达物流有限公司与罗**、兴宁市志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梅州中心支公司兴宁营销服务部、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卢小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0548.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7-12-01
2017-01-13
(2015)南民初字第6844号
不当得利纠纷
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与李**不当得利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闽漳诏交执﹝2025﹞罚字第125号
2025年05月08日10时00分,我单位执法人员沈耀光、胡雪标在国道228诏安县深桥镇汾水关路段检查时,发现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聘用的驾驶员田驰驾驶赣L73301重型半挂牵引车﹝闽HA699挂重型普通半挂车﹞,运载盐,从福建泉州要到福建诏安,该车运输过程中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存在“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
罚款人民币壹仟圆整
1000.00元
诏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5-08
2
闽泉南交执﹝2023﹞罚字第625号
鹰潭捷达物流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属于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南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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