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汾阳市海超便民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裴海波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41182MA0MTPKU65所属地区:山西省
企业地址: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文峰街道东方国际城D区1号楼2单元8号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汾阳市监处罚〔2025〕25号
经查,当事人持有《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等业务。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当事人于2025年1月22日开始购进涉案烟草,累计购进黄金叶(小目标)等114条涉案烟草。当事人将涉案烟草放置于柜台内,有人要了再拿出来销售。当事人销售涉案烟草的价格为:黄金叶(小目标)140元/条等。当事人能提供部分涉案烟草的价格标签。当事人销售涉案烟草的价格与汾阳市烟草专卖局提供的《涉案物品核价表》载明的价格相一致。即当事人的违法经营总额:17240元。依据汾阳市烟草专卖局提供的《鉴别检验报告》,涉案烟草均为正品卷烟。2025年2月11日当事人涉案烟草被汾阳市烟草专卖局查获。当事人未销售涉案烟草,即当事人无违法所得。综上所述: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违法持续时间,自2025年1月22日至2月11日;违法经营总额:17240元;当事人未销售涉案烟草,就被汾阳市烟草专卖局查获了。
建议我局在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的同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叁仟肆佰肆拾捌元(3448元)整。
3448.00元
汾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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