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晓鹏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815596033392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巩义市站街镇岳岭村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26
(2024)豫0181民初10724号
加工合同纠纷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郑州南港中建西部建设有限公司
巩义市人民法院
2
2024-06-12
(2024)豫0181民初4461号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李**
巩义市人民法院
3
2023-02-02
(2023)豫0105民初1995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中建七局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4
2021-04-06
(2021)豫0181民初19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张**
巩义市人民法院
5
2021-04-06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张**
巩义市人民法院
6
2019-09-11
(2019)豫0181民初764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
河南省万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巩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2-06
(2024)豫0305民初2588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王**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六冶机械化工程公司
起诉状副本、上诉状副本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2
2025-01-15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王**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六冶机械化工程公司
裁判文书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3
2024-06-27
(2024)豫0305民初2588号
确认合同效力纠纷
王**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六冶机械化工程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1-09
2021-10-26
(2021)豫0181执恢113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河南省万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505905.27元
执行案件
2
2021-04-16
2021-03-18
(2021)豫0181民初186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林州市航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92477.9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4-16
2021-03-24
(2021)豫0181民初19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张**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24405.00元
民事案件
4
2021-01-06
2020-12-28
(2020)豫0181执恢716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河南省万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5
2020-04-07
2019-12-13
(2019)豫0181执579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河南省万富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1907165.00元
执行案件
6
2019-12-31
2019-12-13
(2019)豫0181执5820号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中城建第十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739847.00元
执行案件
7
2019-11-22
2019-11-13
(2019)豫0181民初9506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与陕西德瑞冷暖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9-10-24
2019-09-17
(2019)豫0181民初8274号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865485.13元
民事案件
9
2019-10-24
2019-10-09
(2019)豫0181民初8274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鸿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10
2019-05-10
2019-04-19
(2019)豫0181民初3370号之二
买卖合同纠纷
平顶山市东辉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豫郑巩交源罚字(2023)第100081号
河南省新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混凝土分公司为豫A0376C车辆超标准装载货物并放行,其行为违反了《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8条的规定,依据《河南省治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第25条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 罚款
10000.00元
巩义市交通运输局
2023-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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