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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绿康肉食品经销部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芳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02MA0PN15F24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临狼路城关中学对面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巴临市监处罚〔2024〕4号
我所于2024年6月17日收到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临市监交办〔 2024〕 6-17号案件交办通知书,内容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绿康肉食品经销部涉嫌发布虚假夸大的肉类广告”,我所根据以上线索于当日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内墙壁张贴有两副2m×2.5 m的肉类宣传海报,其中一副的广告内容为澳洲进口的羊肉富含蛋白质、氨基酸、维生素B群、铁、锌等多种营养素,乐牧竭诚为您提供高品质的羊肉,另一副广告内容为澳洲牛肉肉质精良,乐牧竭诚为您提供更高品质的牛肉。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巴临市监责改[2024]6-17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停止发布虚假、夸大的肉类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据当事人口述,该店于2023年12月份开始经营澳洲牛羊肉,为了能多招揽顾客,当事人于2024年3 月份在新华西街一广告公司制作了以上内容的产品宣传海报,广告费用共计500元,于2024年3 月份将制作好的两副海报张贴于经营场所吸引消费者,上述由当事人口述获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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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7
2
巴临市监曙处罚〔2024〕037号
我所于2024年6月17日收到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临市监交办〔 2024〕 6-17号案件交办通知书,内容为“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绿康肉食品经销部涉嫌发布虚假夸大的肉类广告”,我所根据以上线索于当日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内墙壁张贴有两副2m×2.5 m的肉类宣传海报,其中一副的广告内容为澳洲进口的羊肉富含蛋白质、氨基酸、维生素B群、铁、锌等多种营养素,乐牧竭诚为您提供高品质的羊肉,另一副广告内容为澳洲牛肉肉质精良,乐牧竭诚为您提供更高品质的牛肉。执法人员现场下达了巴临市监责改[2024]6-17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立即予以改正,停止发布虚假、夸大的肉类广告并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据当事人口述,该店于2023年12月份开始经营澳洲牛羊肉,为了能多招揽顾客,当事人于2024年3 月份在新华西街一广告公司制作了以上内容的产品宣传海报,广告费用共计500元,于2024年3 月份将制作好的两副海报张贴于经营场所吸引消费者,上述由当事人口述获得。
罚款2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2000.00元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知识产权局)
2024-06-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