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安宁区君晟名品百货商行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玉良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20105MACTUD3G4U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南路江南印象198号1层商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安)市监罚〔2025〕4号
当事人于2024年9月底以2400元/箱从私人处购买一箱剑南春白酒(6瓶;生产日期20211228),在2025年1月23日以2520元/箱将该箱剑南春白酒销售给刘先生。2025年2月13日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提供了剑南春《商标注册证》证号第1047165;商标“剑南春”;续展注册有效期:2025年2月13日。对该箱白酒进行鉴定并出具辨认意见书(川剑辩:00008076号),确认该箱白酒(6瓶;生产日期:20211228)为侵犯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剑南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依据《商标侵权案件违法经营额计算办法》第五条:“已销售的侵权商品的价值,按照实际销售的价格计算。”之规定,本案的违法经营额为2520元。
对安宁区君晟名品百货商行进行了: 1.罚款:金额10080元;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10080元,大写壹万零捌拾元整。
10080.00元
兰州市安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14
2
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宁烟处(2024)第18号
当事人陈玉良作为我辖区持有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持证人(烟草专卖许可证号码:620105102732),其经营场所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万新南路江南印象198号1层商铺,与其持有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核定的经营场所一致。持证人陈玉良于2024年3月11日因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违法行为被我局处罚,涉案卷烟共计42个品种171条,以上卷烟违法进货总额为50135元,陈玉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的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属于《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四十四条第一项,具体参照《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八条第八项之情形。
责令陈玉良暂停烟草专卖零售业务、进行整顿15日。
0.00元
兰州市安宁区烟草专卖局
2024-05-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