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空炫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娜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9030MABKXW8H2N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第十二师)沙依巴克区104团西山西街465联合服务办公楼2栋2层1-180#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师市监处罚〔2024〕112号
当事人未按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兵团)公示并报送2021年、2022年企业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第六十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
罚款4000元
4000.00元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10
2
乌税稽罚(2024)45号
2021年9月,你单位向新疆万事达测绘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6份,其中4份,发票号码532703742-53270377,开票金额:376,237.62元,税额:3,762.38元,价税合计380,000.00元,你单位与其无真实业务且有资金回流370,0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9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
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4-04-28
3
乌税稽稽罚〔2024〕45号
-
对你单位处50,000元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
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2024-04-28
4
乌税稽稽罚(2024)41号
2021年9月,你单位向新疆万事达测绘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6份,其中4份,发票号码532703742-53270377,开票金额:376,237.62元,税额:3,762.38元,价税合计380,000.00元,你单位与其无真实业务且有资金回流370,000元。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2023年7月20日第三次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已构成虚开增值税发票。
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5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市税务局
2024-04-2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5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