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李均豆腐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均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10105MA69KEXQ6B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群康路农贸市场内118号摊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成青市监处〔2024〕51010524000390号
当事人2024年10月7日销售的“泡红椒”经抽样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标准指标为≤0.1g/kg,实测值为0.246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罚款0.0600万元,警告
600.00元
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2-27
2
成青市监处〔2023〕51010523000283号
位于成都市青羊区群康路农贸市场内118号摊位的青羊区李均豆腐店于2023年4月12日销售的“泡红椒(酱腌菜)”被依法抽检,四川省中安检测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ZARE20230402728):“泡红椒(酱腌菜)”中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构成销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0.0050万元,罚款0.1000万元
1000.00元
青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