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县宾西房家蔬菜水果批发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房伟东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25MA1BNU1R3J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宾县宾西镇本街三委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宾县市监处罚〔2024〕10005号
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3年02月10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和2023年02月13日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在宾西镇本街三委经营宾县宾西房家蔬菜水果批发商店,在经营过程中购进金龙鱼牌大豆油4桶,自用1桶,其余3桶均在经营区内待销售,该品牌大豆油瓶身为白色透明塑料桶,商品标签内容如下:配料:大豆油,大豆油加工原材料为转基因大豆;生产日期为2023年11月21日;保质期:18个月;质量等级:三级;加工工艺:浸出;产品标准号:Q/BBAH00193;贮存条件:请将产品贮存于阴凉及干燥处;净含量:5L,还有营养成分表等信息。截止案发时该商店经营者自用了该品牌转基因豆油1桶,剩余3桶未销售,当事人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销售的食品油是使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因经营者不能提供出相关账簿,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1.没收3桶待销售的塑料桶装金龙鱼牌纯香大豆油;
2.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
1000.00元
-
2024-10-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6-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