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南县果小仙水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林雪萍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821MAA7Q70TXT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龙祥小区(C地块)龚州新天地骏景园E区E7幢1层7-1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4〕199号
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1日依法取得了《营业执照》,主要从事食品销售、酒类经营、新鲜水果零售、日用品销售等经营活动。至案发时止,当事人经营了3个品种共42包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具体经营情况如下:①经营已超过保质期的“食圣客”牌“小鱼馄饨”(生产日期:2022.12.04,保质期:12个月)3包,销售价格为2.00元/包;②经营已超过保质期的“北记”牌手撕红糖小馒头(生产日期:2022.11.11,保质期:12个月)1包,销售价格为8.80元/包;③经营已超过保质期的“鑫伊聚源”牌“调理肥牛肉卷”(生产日期:2022.11.30,保质期:12个月)16包,销售价格为9.90元/包;④经营已超过保质期的“鑫伊聚源”牌“调理肥牛肉卷”(生产日期:2022.12.08,保质期:12个月)22包,销售价格为9.90元/包。我局认定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的货值金额合计391.00元。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均未售出,违法所得为0元。
另查明:当事人在采购上述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没有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1.对当事人采购食品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的行为,给予警告;
2.没收涉案的食品“食圣客”牌“小鱼馄饨”(生产日期:2022.12.04)3包、“北记”牌手撕红糖小馒头(生产日期:2022.11.11)1包、“鑫伊聚源”牌“调理肥牛肉卷”(生产日期:2022.11.30)16包、“鑫伊聚源”牌“调理肥牛肉卷”(生产日期:2022.12.08)22包;
3.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处以罚款5000.00元,上缴国库。
5000.00元
平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