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和谐印刷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利霞 | 注册资本:5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3007675918111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平湖社区湖田路16号5栋厂房201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7-16
(2024)粤0304民诉前调156号
承揽合同纠纷
深圳市和谐印刷有限公司
魏**,江西狼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1-24
(2024)粤0304民初39378号
承揽合同纠纷
深圳市和谐印刷有限公司
江西狼道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魏**
裁判文书
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4-23
2020-02-21
(2020)粤0304执恢332号
承揽合同纠纷
深圳市和谐印刷有限公司、南京金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9-12-24
2019-06-14
(2019)粤0304执5077号之一
承揽合同纠纷
深圳市和谐印刷有限公司、南京金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8-12-10
2018-06-19
(2016)粤0304民初25809号
承揽合同纠纷
深圳市和谐印刷有限公司与南京金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4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深福消行罚决字﹝2024﹞第0287号
2024年10月9日上午,我大队执法人员对位于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上林社区八卦四路厂房7栋二楼A座的深圳市和谐印刷有限公司进行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仓库防火门破损,且不能立即改正,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消防违法行为,违反了《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现决定对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给予深圳市和谐印刷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5000.00元
深圳市福田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4-12-03
2
(深福)应急罚﹝2023﹞215号
1、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证据有:1、《现场检查记录》(深福)应急现记〔2023〕1021号,2、《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深福)应急责改〔2023〕194号,3、《整改复查意见书》(深福)应急复查〔2023〕200号,4、询问笔录等。
决定给予人民币15000元(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15000.00元
深圳市福田区应急管理局
2023-11-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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