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利高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曾远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73052917184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华岩镇华福大道北段68号1幢附6号(自主承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7-28
(2025)渝0107民初135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利高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东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颜*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
2025-06-04
(2025)渝0107民初14177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利高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鑫兴仁意装饰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3
2023-02-02
(2023)渝0107民初1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利高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1-10
(2025)渝0107民初135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利高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利高建材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0
(2025)渝0107民初135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重庆利高建材有限公司
重庆东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九龙坡市监处罚〔2025〕1276号
经查,重庆利高建材有限公司是九龙坡区华岩镇美每家建材市场销售建筑材料的商户。
2025年11月12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销售的PVC-U排水用管进行了抽样检测。2025年12月17日本局收到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于2025年12月3日出具的《检验报告》(No:2025-51ZQ110317)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2025】40279),并于2025年12月19日送达当事人。《检验报告》(No:2025-51ZQ110317)显示:产品名称:PVC-U排水用管,商标:顾地,规格型号:dn50 B,生产日期/批号:2023-08-24,所检项目中落锤冲击试验等共2项检验项目不符合Q/GDS 3.1-2019标准,当事人销售的“顾地” PVC-U排水用管平均外径(mm)技术指标为50.0~50.2,检测结果8-3:50.2 3-3:50.3 7-1:50.4 2-1:50.5 5-1:50.3 不合格品数:4;所检项目中落锤冲击试验技术指标为9/10通过,检测结果为1/10通过,依据《建筑排水用硬聚氯乙烯(PVC-U)管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4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了复检申请。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提出的复检申请进行了检验检测,2026年2月13日本局收到赛旺检验检测认证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LG05202600067)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检结果通知书,并于2026年3月2日送达当事人。《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CLG05202600067)检验检测结论显示:经检验,规格尺寸(平均外径)检验项目不符合Q/GDS 3.1-2019标准,当事人销售的“顾地” PVC-U排水用管平均外径(mm)标准要求50.0~50.2,检测结果:1# 50.6 2# 50.5 3# 50.3 4# 50.5 5# 50.3,单项判定不合格。此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同时查明,在收到《检验报告》(No:2025-51ZQ110317)时,当事人已将上述被检产品销售完毕。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发货单据显示,抽检批次的“顾地” PVC-U排水用管为当事人于2025年3月12日在重庆顾地塑胶电器有限公司采购,数量为100根,4米/根,共计400米,单价10.7114元/根,总支付金额1071.14元。2025年11月12日抽检时基数为18根X4m/根,销售价格18.36元/根,货值金额为18×18.36/根=330.48元,销售1根“顾地” PVC-U排水用管获利18.36-10.7114≈7.65元,按此计算,当事人销售的“顾地” PVC-U排水用管获利为18根×7.65元/根=137.7元。综上,不合格产品货值金额为330.48元,总共获利137.7元。
? ? 由于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产品时未单独缴纳税金,此外,当事人对抽检不合格产品进行公告召回,召回期间无人退货。本局认定当事人获利137.7元为违法所得。
? ? 当事人进货时保留了发货单、索取了供货商营业执照、《检验报告》等材料,履行了进货检查验收制度。
1、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佰玖拾伍元柒角贰分(¥495.72);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叁拾柒元柒角(¥137.70)。
495.72元
重庆市九龙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