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永成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40000694313174A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北京西路峡口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2-11
(2023)宁0303民初22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马*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营业部,雷**,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支公司,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2
2021-06-15
(2021)宁0105民初2925号
合同纠纷
候**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宁化分公司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3
2019-12-26
(2019)宁01民终4598号
劳动争议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李**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19-12-26
(2019)宁01民终4596号
劳动争议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x**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19-12-26
(2019)宁01民终4595号
劳动争议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19-12-26
(2019)宁01民终4595号
劳动争议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赵**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7
2019-12-26
(2019)宁01民终4597号
劳动争议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温**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19-12-26
(2019)宁01民终4594号
劳动争议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邓*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19-09-19
劳动争议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10
2019-09-19
劳动争议
赵**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8-04
2021-07-23
(2021)宁0105民初2925号
合同纠纷
候**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宁化分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2-24
2019-10-08
(2019)宁0105民初4444号
劳动争议
卢**与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0-02-24
2019-09-24
(2019)宁0105民初4328号
劳动争议
祁*、祁**与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宁化分公司劳动争议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19-12-31
2019-12-23
(2019)宁行申61号
社会保障行政确认
祁*与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确认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5
2019-06-08
2019-01-23
(2018)宁01行终230号
祁*与银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给付二审行政判决书
行政案件
6
2018-01-16
2017-10-25
(2017)宁0106执恢199号
运输合同纠纷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宁化分公司与宁夏哈纳斯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等运输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7
2017-08-02
2016-06-06
(2016)宁0104民初1133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张*、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宁化分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93058.60元
民事案件
8
2017-07-03
2016-09-09
(2016)宁01民终111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宁化分公司与王某某、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7-03-15
2017-03-15
(2017)宁0381民初464号
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宁化分公司与宁夏瑞德龙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8372.85元
民事案件
10
2016-09-09
2016-09-09
(2016)宁01民终1112号
王**、中石化宁化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银环罚﹝2026﹞029号
我局于2025年12月11日对中国石油昆仑物流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进行了调查,发现该(单位)实施了以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该(单位)主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机动车修理和维护、石油制品销售等业务,厂区内建设1座车辆维保服务车间,主要对内部运输车辆、通勤车辆以及员工私人车辆进行维保,维保过程中产生废润滑油、废机滤、废铅蓄电池和废含油抹布等危险废物。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建设的2个危险废物暂存间均未设置导流设施和收集池,其中,废铅蓄电池暂存间地面未做防渗处理,且部分地面破损;废润滑油、废机滤暂存间内,铺设的橡胶垫未完全覆盖地面,该(单位)贮存危险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此外,少量废机滤与产生的工业垃圾混合堆放在工业垃圾暂存点。
罚款
100000.00元
银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6-03-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