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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徐华东注册资本:3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6MA282R7G8E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霞浦街道万泉河路8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7-07
(2026)浙0206民初6259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宁波荣好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2
2024-09-02
(2024)浙0206民初3908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詹**,宁波百佳妇产医院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3
2022-07-28
李**
宁波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4
2021-10-14
(2021)浙0206民初59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舟山芝林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4-27
2022-04-14
(2022)鄂0105民初4478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浙江江南药都医药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10-13
2021-10-12
(2021)浙0206民初5967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波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舟山芝林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其他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甬仑市监处罚﹝2023﹞539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经营的乌鸡白凤丸(水蜜丸)(生产单位: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批号:20220901;生产日期:2022.9.9;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1422;包装规格:6g/袋×10袋/盒;剂型:丸剂)(以下简称:上述乌鸡白凤丸)经抽检不合格。当事人对抽检不合格的药品进行了召回,并退回上家,当事人销售的55盒已按14.5元/盒的价格全部召回,故上述批次55盒不产生利润,被抽检的7盒上述批次是按14.5元/盒收取的费用,抽检单位已经付款,利润是1.85元每盒,共计12.95元,故利润总和为12.95元即违法所得为12.95元。当事人已无上述批次的乌鸡白凤丸库存。<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规定,属于生产、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2.95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规定,属于生产、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2.95元。
0.00元
宁波市北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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