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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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青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511123MA6284G14M所属地区:四川省
企业地址: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67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犍市监处罚〔2025〕246号
经查明:该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其成立日期为2015年6月12日,该企业登记的住所地址为犍为县玉津镇凤凰路北段676号。经我局执法人员到该企业登记的住所地址进行现场核查及走访该企业住所地所属责任社区:犍为县玉津镇学府社区,该社区工作人员吴亚林称该公司注册地址为锦秀华庭住宅小区,且该公司于5年前未在此地开展经营活动,此地无该公司存在。\n该企业最后一次年报年度为2021年,连续3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025年9月9日我局通过犍为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提示公告》(第二批)(犍市监清吊提字〔2025〕2号),要求当事人在30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补报未报年度的年度报告。公告期届满该企业仍未履行以上法定义务,未补报年度报告。且该企业未在登记的住所从事经营活动,我局通过该企业登记的住所无法与其取得联系。
当事人连续3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符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依据该规定,建议依法吊销当事人的营业执照。
0.00元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1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10-24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5-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4-07-02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3-07-09
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犍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