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县亨得利眼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葛恩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40430MA0HCY0W2J | 所属地区:山西省 |
| 企业地址:沁县定昌镇东风街23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沁县市监处罚〔2025〕38号
沁县亨得利眼镜店注册成立于2017年3月13日,经营范围为验光配镜、眼镜零售。2025年6月5日,我局接到山西市场监管投诉举报平台转接来的投诉单(编号:1140430002025060418006037)反映沁县亨得利眼镜店涉嫌无《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隐形眼镜护理液”。投诉人提供了完整的视频证据,清晰记录了从进店选购、付款购买到离店的全过程并附有消费记录及隐形眼镜护理液产品照片。6月9日,执法人员对沁县亨得利眼镜店进行现场检查。检查过程中,在当事人经营场所发现三盒未开封的举报人购买的同品类医疗器械“海俪恩清润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但当事人否认其销售行为,声称店内存放的隐形眼镜护理液为“个人自用“,未向顾客出售。鉴于投诉人提交的证据确凿,我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立案调查并采取扣押强制措施扣押现场发现的三盒未开封隐形眼镜护理液。6月30日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当事人承认投诉人在其店铺购买了一瓶隐形眼镜护理液。当事人为给佩戴隐形眼镜的顾客服务共购进了4盒“海俪恩清润隐形眼镜多功能护理液”(120ml/瓶),生产批号:2250000012,生产日期:20250117,失效日期:20280116,进价7.5元/盒,未能提供进货票据。2025年6月3日销售给投诉人一盒,售价15元,剩余3盒现场检查时已扣押。综上所述违法所得7.5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4修订)》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24修订)》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决定对当事人的行政处罚如下:
1、罚款40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7.5元;
3、没收物品(详见清单)。
4000.00元
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2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