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一虎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聂广学 | 注册资本:2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3MA296M730N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玉苍东路39号一楼东首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4-02
(2024)浙0303民初167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一虎建材有限公司
上海贝恒人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北极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2
2023-09-18
(2023)浙0303民初33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一虎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海润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3
2022-12-26
(2022)浙0303民初556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一虎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天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4
2022-08-10
(2022)浙0303民初3547号
买卖合同纠纷
温州一虎建材有限公司
浙江天地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1-25
2024-01-23
(2023)浙0303执3452号之一
合同纠纷
温州一虎建材有限公司、浙江海润建设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409号
2025年4月14日上午,当事人公司所属运输车辆从鹿城公安指挥训练中心项目驶出时车轮带泥运行,导致前网路有路面污染,污染长度为50米。该行为已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性质为:车轮带泥运行。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行政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需按照处罚决定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1、处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800.00)
8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5-20
2
温龙蒲办罚决字﹝2023﹞第000177号
2023年06月14日06时,当事人驾驶牌照浙C*****轻型自卸货车从X路的XX码头装载沙子出发,运往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某某工地。2023年6月14日06时23分,车辆行驶至温州市龙湾区蒲州街道X路(与X路交叉口)时,因车速较快,车身颠簸,导致沙子散落到蒲州街道X路(与X交叉口)的车行道上,污染该路段车行道长3米,宽1米,合计面积为3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于2023年6月15日立案调查。现根据《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农业银行温州状元支行、浙江温州龙湾农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浙江政务服务网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00)
2500.00元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蒲州街道办事处
2023-08-0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