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孚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建国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30124MAC2RM18X8 | 所属地区:河北省 |
| 企业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楼底镇裕翔街165号未来科技城2区1号楼三层东门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09-09
(2025)冀0111行审4号
行政处罚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石家庄孚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9-09
(2025)冀0111行审2号
行政处罚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石家庄孚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3
2025-09-09
(2025)冀0111行审3号
行政处罚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石家庄孚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保涞水罚决﹝2025﹞0006号
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案
罚款10万
100000.00元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水县分局
2025-06-13
2
石环罚决﹝2024﹞栾城-39号
该公司在《石家庄孚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建检测室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和使用。
该公司在《石家庄孚先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新建检测室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和使用;处罚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罚款26万元。
260000.00元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18
3
石环罚决﹝2024﹞栾城-41号
该公司违规操作,伪造检测人员签字,出具7份虚假检测报告。
该公司违规操作,伪造检测人员签字,出具7份虚假检测报告;处罚依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十三条;罚款35万元。
350000.00元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15
4
石环罚决﹝2024﹞栾城-37号
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即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
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审批即开工建设,并建成投产;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罚款7.2万元。
72000.00元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2024-11-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