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宝坻区闪耀梦想文具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媛梅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120224L52281695H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海滨街道北城东路16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5-17
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协议
中国青年出版总社有限公司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宝队市监处罚〔2024〕63号
当事人于2023年三、四月份期间,从上门推销人员手中购进外包装标有“KN95”、“GB2626-2006”、“10/PCS”等字样的口罩10包(每包内装10个口罩),采购价格为4元/包。该批口罩没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信息,也未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采购时,当事人未查验供货商资质证明材料、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材料及所购产品标签标识情况,也未索要进货票据。截至2024年5月22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时止,上述口罩已经售出5包,销售价格为6元/包。当事人在得知所售口罩为不合格产品后,立即组织进行召回,但未能召回。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销售无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且未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的产品的构成要件。涉案批次口罩货值金额为60元,违法所得为10元。
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没收“KN95”口罩5包;
3.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五的罚款9元。
9.00元
天津市宝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8
2
(津宝)文综罚字〔2023〕6号
非《出版管理条例》规定确定的单位从事中学小学教科书的发行业务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行其作品,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违法事实。涉案图书未售出,当事人无违法经营额。
1.警告 2.没收出版物5册 3.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2500元)。
2500.00元
天津市宝坻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3-05-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