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同鑫砖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勇军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821MA4D596N4L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京山市宋河镇同升村四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京山市监处罚〔2023〕277号
经查明,2023年6月15日至25日,当事人在这一时段内陆续生产了50000块混凝土实心砖(水泥砖)用于销售。至2023年8月9日,当事人已经将上述混凝土实心砖(水泥砖)全部销售完毕,销价0.28元/块,销售金额14000元,综合生产成本0.26元/块,违法所得共计1000元。因当事人未建立生产销售台账,所销售的上述混凝土实心砖(水泥砖)无法召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停止生产、销售,并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000元;2、罚款14000元。
14000.00元
京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