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食韵人家餐饮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苏小明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1121MA3ACKY67B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广信区七六路56号2幢106号109号1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饶广信市监处罚﹝2025﹞40号
2025年6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现场发现当事人厨房操作间置物架放置有“大厨四宝”老姆鸡鲜香粉调味料1袋,生产日期2023年10月30日,保质期18个月;“小玄炖”起锅油1瓶,生产日期2024年4月13日,保质期12个月;“巴甄”香辣酱骨头酱1袋,生产日期2021年11月2日,保质期12个月;在当事人食品原料冷藏冰柜中检查发现有“千喜王品”柳橙味风味饮料浓浆1瓶,生产日期2023年10月21日,保质期12个月;“千喜王品”果糖糖浆风味饮料浓浆1瓶,生产日期2023年8月5日,保质期12个月。上述食品原料均已拆封使用,且均已超过保质期。2025年6月27日,执法人员对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予以扣押。 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是当事人用于制作店内经营的菜品、饮品的,当事人因食品安全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上述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后仍在使用。当事人因未留存进货相关票据,现已不清楚购进来源及购进价格。
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原料,并处以五千元罚款,上缴国库。
5000.00元
广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