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昊龙实业集团巧家白鹤滩建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聂正平 | 注册资本:128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30622799896476C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玉屏街道旱谷地村罗盘二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9-07-10
2015-10-23
(2015)昭中执字第95号
合同纠纷
云南兴棱矿业有限公司、云南昊龙实业集团巧家白鹤滩建材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7-12-18
2017-11-03
(2017)云0622执372号
劳动争议
高**与云南昊龙实业集团巧家白鹤滩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仲裁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3
2016-12-19
2016-12-19
(2016)云0622民初1452号
买卖合同纠纷
云南昊龙实业集团巧家白鹤滩建材有限公司与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6-08-10
2016-08-10
(2016)云0622执181号
张**与云南昊龙实业集团巧家白鹤滩建材有限公司劳动仲裁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昭交综巧罚﹝2025﹞0144号
云南昊龙实业集团巧家白鹤滩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案
云南昊龙实业集团巧家白鹤滩建材有限公司涉嫌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的案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
20000.00元
昭通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11
2
云市监昭处罚﹝2023﹞354号
2023年8月7日,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云南昊龙实业集团巧家白鹤滩建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普通硅酸盐水泥(标称生产者:云南昊龙实业集团巧家白鹤滩建材有限公司,规格型号:P·O42.5,生产日期/批号:2023年7月18-19日/2023S2270,产品等级:P.O42.5)进行了质量监督抽查。2023年9月21日,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出具了《检验报告》(报告编号:NO.23-S1065),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水溶性铬(VI)不符合GB31893-2015《水泥中水溶性铬(VI)的限量及测定方法》标准,依据《2023年云南省水泥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判定为不合格。2023年9月25日,本局收到云南省建筑材料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邮寄的《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NO.23-S1065)《产品质量改进建议书》等资料。2023年9月27日,本局向当事人送达了《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书》《检验报告》(NO.23-S1065)《产品质量改进建议书》,在规定时限内,当事人未对检验结论提出异议。上述抽检不合格水泥为当事人生产,生产日期/批号:2023年7月18-19日/2023S2270,该批次数量为974.74吨,当事人于2023年8月8日已全部售出。2023年8月8日,当事人自检发现该批水泥水溶性铬(VI)指标超过其公司内控指标要求,于当日紧急组织召回,共召回水泥346.18吨。在未召回的628.56吨水泥中,当事人以305元/吨(含税价格)的价格销售了509.62吨,以330元/吨(含税价格)的价格销售了118.94吨。平均销售价格309.73元/吨(含税价格),不含税价格274.10元/吨。当事人核算生产成本,以月为生产周期计算,2023年8月,当事人生产成本为286.25元/吨(不含税价格)。2023S2270这批水泥,水泥平均价格274.10元/吨,每吨亏损12.15元。当事人生产、销售该批涉案不合格水泥的货值金额为:509.62吨×305元/吨+118.94吨×330元/吨=194684.30元。当事人生产、销售该批涉案批次水泥的利润为-12.15元,无违法所得。
罚款194684.30元(人民币),依法上缴国库。
194684.30元
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