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美厨乐日用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连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40111MABTFPPG33 | 所属地区:广东省 |
| 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大罗路21号301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穗云市监处罚﹝2026﹞761号
经查明:产品“美厨乐实惠胶碗”(商标:MECHILE美厨乐,型号规格:M883360ml×20个,生产日期:2025/08/02)由当事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楗业五金塑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共计生产6050个(600个/件),委托生产价34元/件。根据2025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部署,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受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5年11月1日对上述产品进行抽样检验。2026年3月31日,广东省惠州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号:国检251101-03206A),报告显示,受检单位惠东县多祝镇鸿鑫生鲜超市,标称生产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楗业五金塑料有限公司生产的“美厨乐实惠胶碗”(商标:MECHILE美厨乐,型号规格:M883360ml×20个,生产日期:2025/08/02)经抽样检验,样本所检“负重性能”项目不符合GB/T18006.1-2009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当事人对涉案检验报告的检验结论无异议,不申请复检。至我局立案查获时止,上述被抽样批次产品其中50个,由被委托生产单位佛山市顺德区楗业五金塑料有限公司用于出厂成品检验;当事人于2025年10月17日销售给惠东县多祝镇鸿鑫生鲜超市20袋,每袋20个,共计400个,销售单价为1.7元/袋,当事人获销售收入34元。当事人于2026年1月1日团建活动自用35袋,共计700个。当事人于2026年1月10日将上述产品退回佛山市顺德区楗业五金塑料有限公司,共退回8件(600个/件,共计4800个)。剩余库存5袋100个尚未销售被我局依法扣押。故我局根据销售单价计算,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的产品货值金额为514.25元,当事人获违法所得11.33元。当事人称开展召回工作后,已与销售客户取得联系,涉案产品无法召回。
当事人生产经营不合格的“美厨乐实惠胶碗”(商标:MECHILE美厨乐,型号规格:M883360ml×20个,生产日期:2025/08/02),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生产者生产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美厨乐实惠胶碗”(商标:MECHILE美厨乐,型号规格:M883360ml×20个,生产日期:2025/08/02),并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如下:一、没收不合格的“美厨乐实惠胶碗”(商标:MECHILE美厨乐,型号规格:M883360ml×20个,生产日期:2025/08/02)5袋(共100个);二、没收违法所得11.33元三、处罚款514.25元。(罚没款合计525.58元。)
514.25元
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