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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邓青春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00238MA60W37N3W | 所属地区:重庆市 |
| 企业地址:重庆市巫溪县宁河农贸市场一楼65、66、67号摊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巫溪市监处罚〔2024〕68号
*(邓青春)系个体工商户,2020年04月27日经本局核准注册,在重庆市巫溪宁河农贸市场一楼65、66、67号摊位从事经营活动,主要经营范围为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蔬菜零售等。经查,黑三样粉蒸肉调料(五香)是巫溪县承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做活动送给当事人品尝的,故当事人无法提供该产品的进价和售价;咏熹山菌炖鸡汤炖料因为时间久远,当事人无法提供进货渠道、进货时间、进货数量及相关票据,该产品进价为5元包,售价为6.5元包,据当事人描述其余货物均已销售,且无销售记录。故认定本案货值金额为6.5*2=13元,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五项之规定及《重庆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建议作如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黑三样粉蒸肉调料(五香)、咏熹山菌炖鸡汤炖料(详见编号为巫溪市监强制[2024]65号的财物清单);3.处罚款500元。
500.00元
巫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0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