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珂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507253153452229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福建省南平市政和县城关西大街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8
(2026)闽0725民初5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谢**
许**,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分公司
政和县人民法院
2
2025-01-2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张**
政和县人民法院
3
2025-01-20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张**
政和县人民法院
4
2025-01-17
(2024)闽0725民初125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近分公司,何**
政和县人民法院
5
2025-01-17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李**
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何**,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政和县人民法院
6
2024-11-05
公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
李**
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何**,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政和县人民法院
7
2022-12-20
(2022)闽0725民初11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许**,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政和县人民法院
8
2021-10-12
(2021)闽0725民初10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支公司,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政和县人民法院
9
2021-10-12
(2021)闽0725民初1043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平市延平支公司,周**,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政和县人民法院
10
2020-09-15
(2020)闽0725民初960号
运输合同纠纷
叶**
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周**
政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10-09
2020-08-11
(2020)闽0783财保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其他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0-08-25
2020-07-22
(2020)闽0783财保39号
其它类型纠纷
许**、许**、许**等其他民事裁定书
150000.00元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3
2020-04-23
2020-04-07
(2020)闽0725民初8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汤**、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52939.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3-31
2020-03-26
(2020)闽0725民初14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卓*与陶**、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16.50元
民事案件
5
2020-03-31
2020-03-26
(2020)闽0725民初1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颜**与陶**、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9789.00元
民事案件
6
2020-03-31
2020-03-24
(2020)闽0725民初115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余*与黄**、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9869.50元
民事案件
7
2020-03-31
2020-03-26
(2020)闽0725民初14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卓**与陶**、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94524.00元
民事案件
8
2017-09-30
2017-08-10
(2017)闽0725民初7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与蔡**、颜**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00893.50元
民事案件
9
2017-06-18
2017-05-26
(2017)闽0725行审5号
政和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10
2017-06-18
2017-05-26
(2017)闽0725行审6号
政和县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政市监处罚﹝2023﹞28号
根据匿名人提供线索,政和至东平线农村客运全程票价为15元涉嫌乱收费。经查实:一、从2023年1月7日起至3月21日,政和至东平线全路段收费为15元,日常收费价为13元;二、根据《关于核定政和县境内公路旅客运输票价的通知》﹝政价﹝2014﹞53号﹞,政和至东平线全程核定最高票价为9.5元;三、根据《营运客车及营运班线﹝次﹞责任经营合同书》,由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负责县内农村客运;四、根据政市监限提﹝2023﹞03号和询问政和县公共交通有限公司代理人,当事人无法提供政和至东平线账册,故违法所得无法确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八条:“本规定中以违法所得计算罚款数额的,违法所得无法确定时,按照没有违法所得的规定处罚”。五、当事人提供客运服务收费未明码标价。综上所述,当事人从事提供农村客运服务未执行政府指导价既违反明码标价的规定,也构成了未执行政府指导价的违法行为,按择一重处理。
罚款人民币50000元
50000.00元
政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1
2
闽交执南高四﹝2023﹞罚字第49号
2023年4月18日10时40分时,我单位执法人员翁健、吴翾在宁上高速回龙收费站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陆子华驾驶黄色闽H-Y8179客运班车从回龙收费站下高速,经现场检查,黄色闽H-Y8179客运班车该趟次运输随车客凭记载乘客为11人,实际运载乘客22人。该车涉嫌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经现场调查取证,取得相关证据,符合立案条件,请给予立案查处。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1000.00元
南平高速公路支队四大队
2023-04-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