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汇信德造价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秀英 |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210103760066061L | 所属地区:辽宁省 |
| 企业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五爱街2-3号1-24-2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沈沈市监处罚〔2024〕150号
2024年7月5日,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休眠企业核查时,发现上述96户当事人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当事人2023、2024年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2022年和2023年的年度报告。于当日予以立案调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到当事人所在社区调取证明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自2023年1月1日至今,一直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公示企业年度报告(连续2年)。且于2023年7月5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至今未改正,当事人的相关人员去向不明,无法取得联系,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也无法联系到当事人,目前企业处于失联状态。
2024年8月22日至2024年9月21日,本局向当事人公告送达了沈沈市监听告字[2024]第150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在告知期限内,沈阳中科康源企业管理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9月6日补报了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辽宁广聚贤传媒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16日补报了2022年、2023年年度报告,故取消对该两户企业吊销处罚。当事人未提出听证要求及陈述、申辩。
一、给予行政处罚。
0.00元
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9-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