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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艳鑫有机肥料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陈云付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234MA605N8E3T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开州区厚坝镇石龙村4组119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渝开州市监处罚〔2026〕719号
经查, 当事人在重庆市开州区厚坝镇石龙村4组119号从事有机肥料生产、销售经营活动,办理了营业执照和《肥料正式登记证》(登记证号:渝农肥(2020)准字1371号,有效期至:二零二五年一月)。2026年1月,当事人在重庆市开州区厚坝镇石龙村4组119号生产了“有机肥”100袋,规格型号25kg/袋,执行标准NY/T525-2021,销售价格15元/袋。2026年1月22日,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对当事人生产的上述有机肥进行了监督抽查送检,抽样基数100袋,规格型号25kg/袋,抽取样品1.2kg,备样0.6kg,由于企业自愿无偿提供检验样品,故抽样人员未支付样品购买费用1.08元。样品经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于2026年2月11日出具了编号为No:2026-51GB010088的《检验报告》,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水分(鲜样)的质量分数项目不符合NY/T 525-2021标准,依据《重庆市有机肥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6年版)》,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本局于2026年3月12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No:2026-51GB010088),其对《检验报告》结论无异议,并对当事人生产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未发现上述被抽查同批次的有机肥待售,仅发现作为备样的被抽查同批次“有机肥”0.6kg。2026年4月9日,本局向当事人下达了《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渝开市监限提〔2026〕丰乐-02号),至调查终结之日,当事人未在限定期限内提供直接用于上述产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必要支出的证明材料。据此,本局认定当事人涉嫌生产检验不合格有机肥的货值金额为100*15=1500元。鉴于当事人已将上述同批次有机肥使用完毕,未进行销售,故本局认定违法所得为0元。
1、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2、没收违法财物包括没收检验不合格“有机肥”0.6kg 。
600.00元
重庆市开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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