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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任胤鑫注册资本:44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32500757436869C所属地区:青海省
企业地址: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恰卜恰工业发展区有机食品及生物产业园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29
(2023)青0104民初6836号
股权转让纠纷
青海省农产品流通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2
2022-11-24
(2022)青25民终314号
借款合同纠纷
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任**
海南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3
2022-11-24
(2022)青25民终314号
借款合同纠纷
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4
2022-11-08
(2022)青25民终314号
借款合同纠纷
任**,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海南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
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5
2022-11-08
(2022)青25民终314号
借款合同纠纷
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x**
海南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
青海省海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6
2022-09-15
(2022)青2521民初1310号
委托理财合同纠纷
青海恒鼎会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州分公司
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共和县人民法院
7
2022-09-05
(2022)青2521民初765号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荣骋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共和县人民法院
8
2022-09-05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杭州荣骋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和县人民法院
9
2022-07-14
(2022)青2521民初871号
借款合同纠纷
海南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
任**,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共和县人民法院
10
2022-07-14
(2022)青2521民初871号
借款合同纠纷
海南州海汇投资有限公司
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
共和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9-05
2023-05-22
(2023)青民申202号
民间借贷纠纷
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任**等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7-24
2022-06-10
(2022)青2521民初835号之三
买卖合同纠纷
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倒淌河镇元者村玉龙生态畜牧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3
2021-08-16
2021-03-04
(2021)青2521执167号
租赁合同纠纷
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南州嘉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4
2020-12-02
2020-11-19
(2020)青25民终238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杨*与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10-10
2020-09-23
(2020)青2521民初1047号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与杨*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17-09-12
2017-03-04
(2016)鲁1725民初6791号
股权转让纠纷
杨*与任**、青海省青海湖肉业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税稽罚﹝2024﹞10号
1.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 2015年至2019年你公司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2019份,数量2,386,496.65KG,金额93,368,316.97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93,368,316.97元。你公司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投入产出法计算,且已将以上虚开的农产品收购发票在2015年至2019年期间进行了税前列支,造成企业所得税税前多列成本93,368,316.97元。 2.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2015年至2019年你公司与西昌李记羊杂经营部、江苏犇清源食品有限公司、深圳市尚琳商贸有限公司三户企业存在销售发票记载业务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情况,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40份,发票金额3,580,083.97元,税额358,008.40元,价税合计3,938,092.37元。具体情况如下: (1)你公司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向西昌李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3份,金额1,003,670.9元,税额100,367.1元,价税合计1,104,038元,其中8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6300171350,发票号码:00401203-00401207、00401209-00401211,发票金额709,990.90元,税额70,999.10元,价税合计780,990.00元,未发生真实交易,属于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 (2)你公司2017年9月至2018年10月期间向江苏犇清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犇清源”)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1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1份,发票金额1,659,249.29元,税额174,104.71元,价税合计1,833,354.00元,其中10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6300163320,发票号码:00868598-00868607,发票金额841,272.72元,税额84,127.28元,价税合计925,400.00元,未发生真实交易,属于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行为。 (3)你公司2017年9月至2019年12月期间向深圳市尚琳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尚琳”)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7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8份,发票金额11,148,621.96元,税额1,126,474.99元,价税合计12,275,096.95元,其中2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6300163320,发票号码:00868634-0
处以所偷增值税99,532。55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976。63元、企业所得税108,032。80元,合计少缴税款212,541。98元的0。6倍的罚款,共计127,525。19元。
127525.19元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藏族自治州税务局
2024-12-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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