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迪泽机电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袁泽民 | 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20913MA2147DC3C | 所属地区:江苏省 |
| 企业地址:盐城市盐南高新区人民南路38号盐城新龙广场11号楼1002室(CNK)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都市监处罚〔2025〕X00091号
2024年7月18日,当事人取得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 TS3332E82-2025),获准从事额定速度≤2.5m/ s的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的安装(含修理)。2024年12月10日,当事人与盐都区张庄街道宾达嘉园小区苏州仁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盐城市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该合同约定:“自2024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2日,由当事人负责盐都区张庄街道宾达嘉园小区苏州仁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8台电梯的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费用2400元/台,共计19200元。”
2025年11月17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案涉电梯(产品编号G35586,应急救援电梯编号102241)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电梯最近一次维保时间是2025年11月17日11时30分至11时51分,同日下午15时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张庄街道宾达嘉园小区维保的电梯(产品编号G35586,应急救援电梯编号102241)轿内显示、指令按钮开门键无效,底坑环境有渗水、积水,对照当天维保单位系统上传的电梯维保工单,该检查条款均检查正常符合国家规定,维保人员上传的维保情况与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情况不符,当事人维保人员到现场对案涉电梯进行了维保,但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案涉电梯进行维保。另查明,当事人已于2025年11月18日对案涉电梯进行全面排查维保,并于当日将上述隐患整改到位。
本案中,经当事人确认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保电梯,维保合同约定的费用包含维护、保养和急修服务,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的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作如下处罚:罚款10000元。
10000.00元
盐城市盐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2-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