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关区海子街镇罗老九菜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罗环 | 注册资本:0.0002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520502MA6F2YKU8Q | 所属地区:贵州省 |
| 企业地址: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海子街镇海子街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七星市监处罚[2024]920号
经查明:七星关区海子街镇罗老九菜店位于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海子街镇海子街村,主要摆摊从事蔬菜销售。
当事人称2024年4月8日在七星关区鸭池镇创美农副产品批发交易中心二期蔬菜大棚42号的七星关区张绚蔬菜批发部购进小米辣(辣椒)10Kg,进购单价为10元/Kg,零售价为14元/Kg。2024年4月9日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当事人经营的小米辣(辣椒)进行抽检。2024年5月7日,本局收到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对当事人抽检的小米辣(辣椒)的检验报告(No:2023-03SP051041),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5月8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将上述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经检查。该批小米辣(辣椒)已经全部销售完毕,按当事人陈述的销售价格计算:该批线椒的货值金额为:14元/Kg×10=140元。当事人对上述检验结果没有异议。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经营者罗环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及其经营者个人真实身份的事实;
2.《检验报告》一份,送达回证一份,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一份,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一份,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告知书一份,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一份,抽样现场照片4份,证明抽样检验的基本情况及执法人员已依法将检验报告送达的事实;
3.《现场笔录笔录》、《询问笔录》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事实。
上述证据均由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并经办案人员查证核实。
罚款0.5万元#
5000.00元
七星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