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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开源电梯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金时发注册资本:111.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4323452546Q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南白象街道启凤北路9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16
(2026)浙0302民初521号
承揽合同纠纷
温州开源电梯有限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物业管理总公司东风分公司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06-19
(2025)浙0304民初6032号
修理合同纠纷
温州开源电梯有限公司
温州俊宇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3
2024-04-11
(2024)浙0303民初1701号
合同纠纷
温州开源电梯有限公司
温州千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4
2024-01-28
(2024)浙0303执246号
合同纠纷
温州开源电梯有限公司
温州千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5
2023-09-28
(2023)浙0303民初4319号
合同纠纷
温州开源电梯有限公司
温州千嘉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龙市监处罚﹝2026﹞505号
当事人未按维保规则要求对电梯限速器进行校验,未在维保时做好防护措施以及未完成电梯维保规定的部分项目的行为,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电梯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的违法行为。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3000元,上缴财政。
当事人未按维保规则要求对电梯限速器进行校验,未在维保时做好防护措施以及未完成电梯维保规定的部分项目的行为,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2-2017)的要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在电梯维护保养中未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的违法行为。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违法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3000元,上缴财政。
13000.00元
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2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