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英军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263485767215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宾阳县宾州镇东环南路35、36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2-21
(2022)桂0126民初5239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蒙**
宾阳县人民法院
2
2022-10-19
(2022)桂0102民初7006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超大安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廖**,王**,谭**,蒙**,胡**,王**,朱**,刘*,马**,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3
2022-10-19
(2022)桂0102民初7005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超大安吉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廖**,王**,谭**,胡**,王**,朱**,刘*,马**,吴**,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4
2022-06-27
(2022)桂0403民初120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左**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梧州市分公司,孙**,黄**
梧州市万秀区人民法院
5
2022-02-16
(2022)桂0102民初2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蓝**
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卢**,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6-01
2022-05-06
(2022)桂0102民初2056号之二
追偿权纠纷
蒙**、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105146.48元
民事案件
2
2022-05-08
2022-04-20
(2022)桂0102民初2055号之一
追偿权纠纷
吴**、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95643.00元
民事案件
3
2021-01-01
2020-06-03
(2020)粤0308行审3683号
交通运输行政管理(交通)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与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4
2020-09-30
2020-06-22
(2020)粤0308行审4248号
其它类型纠纷
02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5
2020-09-30
2020-06-22
(2020)粤0308行审4244号
其它类型纠纷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非诉执行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6
2020-09-25
2020-06-02
(2020)粤0308行审3597号
其它类型纠纷
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非诉审查行政裁定书
行政案件
7
2020-08-13
2020-04-20
(2020)粤0404行审381号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与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非诉行政行为执行审查一案非诉行政行为申请执行审查裁定书
1500.00元
行政案件
8
2018-12-20
2018-11-30
(2018)桂01民终694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宾阳县泰安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湛廉交罚﹝2026﹞01653号
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使用桂AP7867车辆于2025年12月24日15时15分在廉江市鱼良头村路段行驶至省道S293线K48+700处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执法总重为57159千克,限载标准为49000千克,已超限8159千克,以上事实,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基本信息、图片资料、视频资料等证据为证。本机关已依法告知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
4000.00元
廉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05
2
桂0100交罚﹝2025﹞0535号
2025年 3月 1日 2时 26分,覃子奇驾驶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桂 AAG766货运车辆运输富锰渣,从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运往平果永盛合金有限公司,途经武鸣区罗波天马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该车为 6轴 22轮,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 116.55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 49吨,超重 67.55吨,超限率为137.86%。当事人对检测数据有异议,并提供该趟运输广西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计量单,该车车货总重 63.54吨,经初步核查,由于当事人提供证据不充分,暂未认可该磅单。2025年 7月 24日,当事人重新补充相关佐证材料,经执法人员确认,该趟运输车货总重 63.54吨,超重 14.54吨,超限率为 29.67%。 经查,本次超限运输未按照不停车检测点提示就近消除违法行为,未被相关部门处罚过。2025年,桂 AAG766货运车辆第一次因“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被查。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在短信、电话等通知规定期限内主动接受调查处理,并对此次运输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罚款人民币肆佰元整(¥400)
400.00元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8-05
3
粤湛雷交罚﹝2025﹞03017号
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贰仟元整
2000.00元
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7
4
粤湛雷交罚﹝2025﹞02944号
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车辆违法超限运输
罚款柒仟伍佰元整
7500.00元
雷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5-07-17
5
桂0311交罚﹝2025﹞0083号
2025年01月12日08时40分,谢曾华驾驶广西宾阳县泰达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桂AP3807、桂AP998挂货运车辆途经永福县曾村不停车检测点时被检测到涉嫌违法超限运输。经查实,该车为6轴22轮,经检测,该车型车货总重61.512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该车型车货总重限值49吨,超出限值12.512吨,超限率为25.53%。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不停车检测)。经核实,当事人存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情形。
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200.00元
永福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