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宁波弘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胡余祖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3MA2J3ERB4R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联丰路141号823室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奉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092号
当事人宁波弘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至2024年6月在***实施了滥伐林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参照《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以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玖拾元整(¥4,49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工商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缴纳,也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电子支付缴纳。
处罚款人民币肆仟肆佰玖拾元整(¥4490.00)
4490.00元
宁波市奉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7-18
2
象山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231号
当事人宁波弘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东陈乡大目涂公司“屋前山”实施了未经林业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柒拾元整(¥3,67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柒拾元整(¥3670.00)
3670.00元
象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7-07
3
甬北庄罚决字﹝2024﹞第000078号
当事人宁波弘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日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庄桥街道人民路北庄桥粮油批发市场旁实施了将建筑垃圾交由未取得核准的单位处置的行为,违反了《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上述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本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出罚款的数额。
1、警告;2、处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
15000.00元
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政府庄桥街道办事处
2024-06-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