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个旧市滇耀药业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金唤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32501MA6P9NC5XX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大屯镇海鸿路中天名城门口F幢107-10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红个处罚﹝2025﹞12号
当事人于2020年1月14日取得企业营业执照,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滇DA873A00051,经营范围为: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中药饮片(预包定装),中成药,化学药,生物制品(不含血液制品、不含疫苗)。2024年12月25日上午,根据举报线索,我局执法人员依职权在该药店的法定代表人王金唤陪同下对个旧市滇耀药业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情况进行检查。检查中,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营业场所发现3盒2个批次(22307016、22303052)的“扫日劳清肺止咳胶囊”。同时,执法人员清查了当事人的营业场所,现场未发现举报人举报的2个批次的相同品规的药品。当事人提供了现场检查发现的上述2个批次“扫日劳清肺止咳胶囊”的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及药品购进的随货同行单。随后,执法人员向王金唤核实举报人提供的个旧市滇耀药业有限公司开具的药品销售小票(流水号:LS0000031143、流水号:LS0000031136)的相关信息情况,经王金唤当场核实并确认上述2张药品销售小票是由个旧市滇耀药业有限公司开具的,上述2张药品销售小票上的“扫日劳清肺止咳胶囊”“黄英咳喘糖浆”2个药品是由个旧市滇耀药业有限公司销售给顾客的。随后执法人员当场要求王金唤提供批号为:“22302004”的“扫日劳清肺止咳胶囊”和批号为:20230913的“黄英咳喘口服液”2个批次药品的药品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及药品购进的随货同行单,王金唤当场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后于2024年12月27日,我局向当事人下达了《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在限定期限内当事人仍无法提供批号为:“22302004”的“扫日劳清肺止咳胶囊”和批号为:20230913的“黄英咳喘口服液”2个批次药品的药品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药品购进的随货同行单和相应批次的药品检验合格证明材料。经查,当事人已建立了《药品验收管理制度》,但当事人未严格按其制度要求,购进药品时未向供货方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材料进行查验,而是在供货方未提供上述相关材料的情况下便将购进的药品入库销售。批号为:“22302004”的“扫日劳清肺止咳胶囊”由于当事人无法找到购进药品时的随货同行单,无法确定具体的供货方,购进数量是1盒,购进价格是18元/盒,截止2024年12月25日销售了1盒上述批次的药品,即销售给投诉举报人的“扫日劳清肺止咳胶囊”,销售价格为27元/盒,违法所得27元。批号为:20230913的“黄英咳喘口服液”是当事人从温姓的药品销售人员处购进的,购进上述药品时销售人员未向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供货方资质证明材料及随货同行单,购进数量为3盒,购进价格为21.8元/盒 ,截止2024年12月25日,当事人购进的3盒“黄英咳喘口服液”已全部销售给顾客,销售价格为29.8元/盒,违法所得89.4元。按销售价格计算,上述2个批次的药品货值金额总计为:116.4元,违法所得为:116.4元。当事人未从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或者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而是从无药品经营资质的药品销售人员处购进药品的行为,属于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
本机关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116.4元;2、罚款10000元。以上罚没款共计10116.4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个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3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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