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品豪电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吕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303MA2CP2QL0T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万全镇兴榕路952-992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平市监处罚﹝2025﹞420号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25年5月14日生产4个按摩器具(足疗机),生产成本是190元,无法提供有效生产成本证明,销售价格为200元每个,其中3个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其中备样数量1个,另有1个已经以200元每个的价格销售给温州某某电子有限公司。抽样产品不符合GB4343.1-2018。判定为不合格。产品货值800元,违法所得200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2、处以16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合计1800元(上缴财政)。<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决定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理:1、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产品;2、处以16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200元,合计1800元(上缴财政)。
1600.00元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1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