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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铭师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苗健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10115MA1HAA8FXA所属地区:上海市
企业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1号4层408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1-30
(2023)沪0115民初111163号
其他劳动争议
上海铭师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黄**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沪市监浦处﹝2023﹞152023002580号
经查实,当事人上海铭师堂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拼多多网络平台的自营网店及微信公众号销售当事人研发的微云科大健康监测仪(普通商品:智能平板电脑)。当事人于2022年11月起在公司官网(www.wheatek.cn)、微云科微信公众号、拼多多网络平台的“WHEATEK旗舰店”发布微云科大健康监测仪广告。当事人在上述微云科大健康监测仪广告中使用医疗用语如“随时测血压避免因高血压带来的各种并发症”、“随时测心电图+心率提早预防如心律失常、心肌梗死、房颤、冠心病等的发生”、“避免因精神压力过大导致焦虑、抑郁、失眠、自虐、消化功能紊乱”等;将商品与传统血糖仪、传统血压计、传统心电图机等医疗器械作对比;在整个广告中多次使用疾病名称如“视网膜病变”、“脑血管病”等;并插入心电图波形的图片。上述广告为当事人委托某广告公司设计制作,当事人在其公司官网、公司微信公众号、自营网店发布广告,广告费用共800元。上述广告于2023年3月起修改、5月开始停止发布。
罚款0.160000万元
1600.00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