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顺达农业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华德辉 | 注册资本:8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420324060688126N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十堰市竹溪县桃源乡中坝三组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竹溪市监处罚〔2026〕183号
经核查,当事人生产经营的竹溪竹笋标注的执行标准:GH/T1013,该标准代码是“香菇”的标准代码,不是“竹笋”的标准代码,属于虚假标注执行标准,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经批准于2026年6月1日立案调查。
经调查,当事人于2025年1月30日与神农臻菌农业开发(湖北)有限公司 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合同约定:“竹溪县顺达农业专业合作社委托神农臻菌农业开发(湖北)有限公司加工生产香菇、竹笋、木耳等产品,受委托生产产品所有包装原材料(包括瓶、袋、标、箱、盖、封箱胶带袋等包装物)均由委托方竹溪县顺达农业专业合作社提供,采取分批加工方式:以甲方通知乙方批量为加工批量”。
根据订单需求,当事人分别于2026年5月10日委托神农臻菌农业开发(湖北)有限公司生产竹溪竹笋1袋、2026年5月11日委托神农臻菌农业开发(湖北)有限公司生产竹溪竹笋3袋,依据合同约定,当事人共计给神农臻菌农业开发(湖北)有限公司下了4袋的竹溪竹笋生产订单,提供了4个竹溪竹笋包装袋,共计生产经营了4袋竹溪竹笋,购进价35.00元/斤/袋,销售单价为55.00元/斤/袋,因当事人员工失误,将已经淘汰使用标识执行标准:GH/T1013的产品外包装袋提供给神农臻菌农业开发(湖北)有限公司,用于产品包装,生产的4袋竹溪竹笋(执行标准:GH/T1013)全部通过当事人经营的网店销售完。
根据以上调查情况,认定当事人生产经营的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货值金额为220.00元,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80.0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二)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法规定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结合本案实际,本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
2.罚款10000.00元;
共计罚没款10080.00元。
10000.00元
竹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7-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