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领创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高志强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09MA173KHF7Y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日月村小区1栋110、111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净不罚【2023】1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4月6日购进姜6千克,购进价为20元/千克;售出为6千克(其中抽样数量为6千克),售价为22元/千克;货值金额共计132元,违法所得12元,该批次姜除抽检取样外,未对外售出。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领创超市在采购时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建立进货台账,保存进货票据,且查验供货商的资质、检验报告,能说明进货来源,未发现有因食用同批次食品产生的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
当事人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鉴于当事人在采购时已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且进货时不知道被抽检批次产品中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限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的免于处罚的情形。参照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人员的对于违法所得是否没收的解读,决定依法对净月高新技术开发区鑫禾生鲜超市不予没收违法所得,免于行政处罚。
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8-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