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民医院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勇 | 注册资本:20803万元(人民币元) |
| 统一信用代码:126423004547703255 | 所属地区:宁夏 |
| 企业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西街335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1-27
(2024)宁0502民初2922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吴**,吴*,吴**
中卫市人民医院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2
2024-11-25
(2024)宁0502民初520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周**
中卫市人民医院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3
2024-06-06
(2024)宁0502民初2922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吴**,吴**,吴*
中卫市人民医院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4
2024-05-24
(2024)宁05民终6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夏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中卫市人民医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4-05-20
(2024)宁0502民初254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张**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中卫市人民医院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6
2024-05-14
(2024)宁0502民初1685号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纠纷
中景工程设计建设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
中卫市人民医院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7
2024-04-22
(2024)宁0502民初1823号
劳动争议
任**
中卫市人民医院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8
2024-04-02
(2024)宁0502民初1423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李*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医院,中卫市人民医院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9
2024-03-18
(2024)宁0502民初801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夏海王医药有限公司
中卫市人民医院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10
2024-03-12
(2023)宁0502民初272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张**
中卫市人民医院,宁夏安达卫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4-07-05
2024-06-25
(2024)宁05民终6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宁夏海王医药有限公司、中卫市人民医院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4-07-03
2024-05-31
(2024)宁05民终684号
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
宁夏某某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张**等提供劳务者致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4-01-31
2022-11-07
(2022)宁0502民初691号
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
白*、中卫市人民医院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2763.75元
民事案件
4
2024-01-30
2023-06-06
(2023)宁0502民初1164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鲍*、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8243.15元
民事案件
5
2024-01-25
2023-11-06
(2021)宁0502民初4905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张**、中卫市人民医院等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0233.80元
民事案件
6
2024-01-25
2023-11-21
(2023)宁0502民初161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包**、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37590.30元
民事案件
7
2023-12-29
2023-11-15
(2023)宁05民终927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鲍*、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8
2023-06-25
2022-11-18
(2022)宁0502民初3981号
劳动争议
李*、中卫市人民医院劳动争议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9
2023-06-15
2023-02-23
(2023)宁05民终138号
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
白*、中卫市人民医院侵害患者知情同意权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23-06-12
2023-05-23
(2023)宁05民终495号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
周*、中卫市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卫沙市监处罚﹝2026﹞74号
经查,当事人已依法取得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26年2月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开展现场督查时,在该院器械库中发现过期医疗器械。虽后续调查未找到该器械库中过期产品的实际使用证据,但在综合楼17楼康复科病区理疗室内,执法人员另发现一台神经损伤治疗仪(产品型号:XY-K-SISS-A,产品注册号:豫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260166号(更),有效期6年,生产日期:2016年5月17日,出厂编号:20140047029,注册人及制造商:安阳市翔宇医疗设备有限责任公司),该设备已超过有效期。经查,涉案神经损伤治疗仪是当事人2018年4月9日从南昌佳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购入,调查期间,当事人提供了该神经损伤治疗仪的供货方资质、购销合同、医疗器械注册证、发票和设备验收资料,发票及销售清单显示该神经损伤治疗仪货值金额为13000元。现场检查时,一名女性患者正在使用此设备,设备处于插电状态,面板“定时选择”“治疗选择显示灯”“输出强度C”均亮灯,设备右侧贴有“低频2号康复科”的圆形蓝底白字标识。执法人员现场查阅了《仪器设备消毒记录》和《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记录》。记录项目包括“日期年月、仪器名称、使用人次、使用时间、终末消毒、签名、累计(周、月累计)、备注(使用率)、备注(完好率)”等。该记录自2026年1月1日填写至同年2月7日,其中仪器名称为“低频”的登记记录内容填写完整。护士长任海蓉称,该“低频”对应的使用记录为科室内四台治疗仪的每日总使用次数;四台治疗仪中,除涉案的神经损伤电刺激仪外,其余三台分别为:上述《康复科-医疗设备台账(2026.1)》中序号86的两台神经肌肉低频电刺激仪(购置日期:2023.9.14,型号:XY-K-SISS-A,生产日期:2023年7月18日,有效期8年),以及序号101的一台低频脉冲痉挛肌治疗仪(购置日期:2024.9.4,型号:XY-k-JL-3L,生产日期:2024.5.12,有效期8年),由于使用登记记录的是四台同类型设备的每日使用总次数,故无法单独核算涉案设备产生的违法所得。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神经损伤治疗仪1台、罚款30000元。
30000.00元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
2026-07-30
2
卫医保罚决字﹝2026﹞第7号
2026年6月1日—6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院存在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该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造成损失金额1.5倍罚款
635809.63元
中卫市医疗保障局
2026-07-0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