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静琳日用百货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施祖明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82MA2AAFF786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金华市义乌市中国小商品城国际商贸城五区市场67211号商位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义市监处罚〔2023〕01502号
当事人于2023年4月初从上门推销处(具体姓名地址不详)购进标有“NIKE”字样的帽子317个,进价1.7元/个,标有“LA”字样的帽子243个,进价1.7元/个,标有“JEEP”字样的帽子60个,进价1.7元/个,标有“NY”字样的帽子467个,进价1.7元/个,标有“adidas”字样的帽子626个,进价1.7元/个,标有“PUMA”字样的帽子317个,进价1.7元/个,标有“THE NORTH FACE”字样的帽子80个,进价1.7元/个。尔后将上述帽子存放在义乌国际商贸城五区67211号商位进行销售。截至案发时,上述标有“LA”字样的帽子已售出125个,售价为3.5元/个,标有“NIKE”字样的帽子售价3.5元/个,未销售,标有“JEEP”字样的帽子售价3.5元/个,未销售,标有“NY”字样的帽子售价3.5元/个,未销售,标有“adidas”字样的帽子售价3.5元/个,未销售,标有“PUMA”字样的帽子售价3.5元/个,未销售,标有“THE NORTH FACE”字样的帽子售价3.5元/个,未销售。当事人购进的上述帽子非商标权利人或其授权人生产、销售,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当事人实施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共计违法经营额7385元,违法所得225元。经案件信息管理系统查询,当事人在五年内没有同一性质的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
1.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2.没收、销毁在案的侵权商品;
3.没收违法所得225元;
4.罚款18500元。
18500.00元
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