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朔白沙星锋干鲜果品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星锋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0321MA5MKL037H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阳朔县白沙镇吉祥北街30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朔市监处罚〔2024〕36号
经桂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抽检样品检验,柿饼(吉祥糯柿)的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日落黄、二氧化钛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柿饼(吉祥流心柿)、柿饼、吊柿饼(吉祥流心饼)的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胭脂红、日落黄、二氧化钛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以上四个批次检验结论均为不合格。
2024年2月5日,执法人员依法在对当事人经营者进行询问时,对于柿饼(吉祥糯柿)、柿饼(吉祥流心柿)、柿饼、吊柿饼(吉祥流心饼)的检验结果,其承认在柿饼加工生产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进行染色和打粉的违法事实,其在询问过程中承认超范围使用了胭脂红、日落黄、二氧化钛进行染色和打粉的行为,否认了使用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的行为,是采购前农户超量使用以上食品添加剂进行护色和防腐防发霉。
当事人在询问中承认其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柿饼(吉祥糯柿)共有144盒,其中抽检购置样品12盒,售价为3元/盒,货值432元;柿饼(吉祥流心柿)共有126盒,其中抽检购置样品12盒,售价3元/盒,货值378元;柿饼(散装)共有4053kg,其中抽检购置样品3kg,购入价5元/kg,货值20265元;吊柿饼(吉祥流心饼)共有108盒,其中抽检购置样品9盒,售价3元/盒,货值324元,以上四个批次成品及原料货值共21399元。现场检查时被全部查封,未销售流入市场,未产生违法所得。
当事人向执法人员出示了桂林阳朔福龙食品厂的委托书复印件,委托书载明了桂林阳朔福龙食品厂委托当事人进行初级加工的事实,证明了当事人与桂林阳朔福龙食品厂的合作关系,故认定当事人不存在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违法行为。因涉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证据不充分,故用于包装的材料(纸箱、标签)未纳入货值金额的计算,对包装材料予以解除查封行政强制措施。
1.没收违法生产的柿饼(吉祥糯柿,生产日期:2023/11/03),132盒;柿饼(吉祥流心柿,生产日期:2023/09/27),114盒;柿饼(生产日期:2023年11月10日),4050kg;吊柿饼(吉祥流心饼,生产日期:2023/10/21),99盒;
2.罚款伍万元整(50000.00元)。
50000.00元
阳朔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