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鸿源电气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徐志新 | 注册资本:2399.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824087115264T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新干县河西工业园区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10-20
(2025)赣0824民初2784号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干支行
徐**,江西鸿源电气有限公司
新干县人民法院
2
2025-10-09
(2025)赣1024民初14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崇仁县群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江西鸿源电气有限公司
崇仁县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5-12-03
(2025)赣1024民初144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崇仁县群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江西鸿源电气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崇仁县人民法院
2
2025-08-19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省崇仁县群力电器设备有限公司
江西鸿源电气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崇仁县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18-07-10
2018-07-05
(2018)赣0824执56号之一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鸿源电气有限公司、黄**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2
2018-07-10
2018-07-06
(2018)赣0824执56号之二
江西鸿源电气有限公司、黄**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50000.00元
执行案件
3
2018-07-10
2018-07-05
(2018)赣0824执56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鸿源电气有限公司、高安市瑞鑫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42425.00元
执行案件
4
2018-07-10
2018-07-06
(2018)赣0824执56号之三
江西鸿源电气有限公司、黄**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50000.00元
执行案件
5
2017-12-11
2017-10-18
(2017)赣0824民初1479号
买卖合同纠纷
江西鸿源电气有限公司与高安市瑞鑫电气设备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2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万市监质处罚﹝2024﹞11号
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销售以铝芯冒充铜芯电力变压器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构成销售以铝芯冒充铜芯电力变压器的行为,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103600.00元
万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6-2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