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肖娟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510114MA6CBMGHX2 | 所属地区:四川省 |
| 企业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普河路2939号2栋2层1号220-17(传化智慧港内)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9-15
(2023)沪0116民初8909号
其他合同纠纷
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白**,白**,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
2023-08-29
(2023)川0114民初9581号
民间借贷纠纷
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
王**
新都区人民法院
3
2023-06-16
(2023)川3232民初11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董**
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王**,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若尔盖县人民法院
4
2023-05-29
(2023)渝0152民初212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邓**
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王**,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锦城支公司
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
5
2023-04-25
(2023)川0114民初4431号
买卖合同纠纷
朱**
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毛*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
6
2021-08-03
(2021)青民再6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刘**,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刘**,魏**,刘**,张**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7
2020-12-08
(2020)青01民终25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魏**,刘**
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8
2020-12-08
(2020)青01民终25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刘**,魏**,张**,刘**,刘**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9
2020-07-28
(2020)青0122民初27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刘**,刘**,魏**,刘**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
西宁市湟中区人民法院
10
2020-07-28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魏**
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3-10-10
(2023)沪0116民初8909号
其他合同纠纷
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白**,白**
裁判文书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2
2023-07-30
其他合同纠纷
上海勃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白**,白**,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9-09
2021-05-25
(2021)青民申34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张**等魏**、刘**、刘**、刘*、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狮桥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1-04-23
2021-04-09
(2020)青01民终25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与魏**、刘**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701746.21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2025)1110102
2025年01月23日22时27分,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的川ABC868号车在大足区蒋家观非现场涉嫌存在载运可分载物品的超限运输(重量超限)车辆,行驶公路的情况
罚款6500元(陆仟伍佰元整)
6500.00元
重庆市大足区交通运输委员会
2025-03-12
2
川0601交罚﹝2024﹞0108号
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刘小兵驾驶川ABR867号车超限运输,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参考四川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2024年7月7日11时50分,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刘小兵驾驶川ABR867号车超限运输
50.00元
德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07-08
3
成交执罚﹝2023﹞011308970号
2023年11月16日,成都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表明身份出示证件后,对梁顺业持新都区交通运输管理所抄告的2023年11月16日川ADC656车涉嫌不按规定检测一事进行了调查,发现该车属于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该车道路运输证有效期至2023年09月止。该公司应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09月期间对该车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实际该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对该车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已逾期。经查,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不按规定检测运输车辆。当事人超过检测期限30日以上60日以内,违法情节较重。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未提出陈述申辩。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3-11-16
4
成交执罚﹝2023﹞011308013号
2023年9月27日,温娜到新都支队四大队六中队311办公室,自述其是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员工,该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接到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都支队的执法人员电话通知:根据2023年09月07日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管理所关于营运车辆二级维护数据核查情况的抄告函,其中涉及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的川AEG220等3台车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未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的情况到新都支队接受调查,成都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新都支队的执法人员向其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后,对温娜身份进行了核查,对其中涉及的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的川AEG220等3台车在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未对车辆进行二级维护的情况进行检查。经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公司已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车辆类别、车辆运行状况、行驶里程、道路条件、使用年限等因素,自行确定车辆维护周期为1年1次,川AEG220等3台车因为在外地营运,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7月1日期间无车辆维护记录。经查: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的川AEG220等3台车已提交相关整改报告,均已补做二级维护记录。经调查证实,成都兴合物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维护道路运输车辆。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无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成都市交通运输局
2023-10-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