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县大吉永昌市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郭永虎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824MA72QRCP8W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华亭县老华矿路便民市场16号(华灵公寓旁)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华)市监罚﹝﹞(甘)执法证字第甘L280006号(华)市监罚﹝2023﹞83号
现查明:当事人2020年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公司当年电费亏损过大,为减少后期损失,经公司内部协商,考量2021年为国家政策调控电价的窗口期,最终决定自2021年2月开始向经营户收取电费的标准从符合政策的0.85元/度(KWH)调整至1.5元/度(以上数据含电损)。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7日,当事人通过人工抄表交费后开具《收据》的方式以高于政府定价向经营户收取了电费。因公司收取电费的《收据》被前会计丢失,现仅能提供6个月共5本票据。当事人随后通过提取和主动召回的方式,两次共收取经营户票据187张,剔除与前期取证重复票据42张,复印取证145张。当事人自2021年2月至2023年4月共向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平凉供电公司缴纳电费90026.45元人民币,转供电使用总量共计135333千瓦时,计算出当事人购电平均价格为0.67元每千瓦时。根据已查明票据现计算出经营户部分用电量为41148千瓦时,部分实收电费为61534元人民币。剩余约94185千万时电量系经营户使用(无法查明部分)及当事人经营办公取暖,市场照明和门店升级改造公共设施维护等自行使用两部分组成。
1.对华亭县大吉永昌市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罚款;2.对华亭县大吉永昌市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你单位处以50000元罚款;以上处罚内容共计贰项,罚没款合计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
50000.00元
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3
2
华市监罚﹝2023﹞83号
当事人2020年因经营管理不善,导致公司当年电费亏损过大,为减少后期损失,经公司内部协商,考量2021年为国家政策调控电价的窗口期,最终决定自2021年2月开始向经营户收取电费的标准从符合政策的0.85元/度(KWH)调整至1.5元/度(以上数据含电损)。2021年2月1日至2023年5月7日,当事人通过人工抄表交费后开具《收据》的方式以高于政府定价向经营户收取了电费。因公司收取电费的《收据》被前会计丢失,现仅能提供6个月共5本票据。当事人随后通过提取和主动召回的方式,两次共收取经营户票据187张,剔除与前期取证重复票据42张,复印取证145张。2023年8月24日,经局主要领导审批,我局向当事人送达了《责令退款通知书》(华市监责退[2023]2号),责令其三十日内退还经营户已查明的多收电费31207.92元人民币。2023年9月22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华亭县大吉永昌市场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退款表册》。经我局核查,当事人已将查明的多收电费退还完毕,实际退款额为31233元(部分退款额四舍五入)。
罚款50000元人民币
50000.00元
华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0-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