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远市金香稻米农民专业合作社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孙化超 | 注册资本:3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3230833066078871K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抚远市浓桥镇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佳环罚﹝2025﹞抚远03号
2025年1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陈洪昌、李胜对抚远市浓桥镇抚远市金香稻米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现场检查,该公司生产地位于抚远市浓桥镇东方红村,检查发现,该企业烘干塔项目未办理环评。 抚远市金香稻米农民专业合作社未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擅自开工建设。
参照《黑龙江省环保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出具的裁量结果项目建设进程:主体建设阶段;项目应报批的环评文件的类别:报告表(除化工、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项目以外);项目建设地点:符合国家或者地方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区划、产业政策的要求;环境违法次数:1;修正基准:经济承受度(小型),补救措施(无),改正态度(改正不及时)。裁量认定: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修正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整)。我局决定对你单位处以如下行政处罚: 1.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整)。
3000.00元
佳木斯市生态环境局
2025-05-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