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宜县五八文化娱乐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卢雄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521MAD3B1YW43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嵩阳路北侧、瓦背路西侧钤隆大市场9#楼3层商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分消行罚决字﹝2024﹞第0011号
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存在:1、部分防火门未安装闭门器;2、室内消火栓无水;3、远程启动喷淋泵无反馈信号;4、现场测试联动不能正常启动;5、无法现场手动启动排烟,消防电梯前室补风机无法启动;6、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应急照明灯不能正常使用问题。)
2024年3月14日,我大队对位于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嵩阳路北侧、瓦背路西侧钤隆大市场9#楼3层商铺的分宜县五八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进行核查时,发现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存在:1、部分防火门未安装闭门器;2、室内消火栓无水;3、远程启动喷淋泵无反馈信号;4、现场测试联动不能正常启动;5、无法现场手动启动排烟,消防电梯前室补风机无法启动;6、部分疏散指示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应急照明灯不能正常使用问题。),该单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
30000.00元
分宜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4-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