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长荣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吴焕建 | 注册资本:3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2023284636669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鹏泉街道办事处凤凰路3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莱芜市监处罚〔2025〕122号
经核对举报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该单位经营的“油炸花生米”标签中标注的生产厂家为平原县苏百味花生米加工厂,经生产厂家所在地市场监管局查明,被投诉举报的油炸花生米不是平原县苏百味花生米加工厂生产(登记编号:Z142600324、生产厂家:平原县苏百味花生米加工厂等内容),被举报“油炸花生米”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经查,该批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油炸花生米是该单位于2025年3月10日购进,未查验供货者的合法证明文件。购进后该单位在拼多多平台店铺“长荣好物购”通过网络销售。共购进200克/袋的10袋,购进价格为3.8元/袋,销售了6袋,销售价格为6.6元/袋,购进400克/袋的10袋,购进价格为7.6元/袋,销售了9袋,销售价格为9.9元/袋。剩余自我消耗。货值金额共计165.00元,违法所得共计37.50元。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7.50元;3、罚款1000.00元。
1000.00元
莱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